【和雅新风】喜报|我校初一(11)班荣获大岭山镇中小学班级合唱比赛一等奖!
东莞市大岭山新风中学 2026-04-28 18:02
我校初一(11)班荣获
大岭山镇中小学班级合唱比赛一等奖
歌声传情,艺韵育人。近日,大岭山镇中小学班级合唱比赛圆满落幕。我校初一(11)班凭借扎实的演唱功底、默契的团队配合和饱满的精神风貌,在众多参赛班级中脱颖而出,成功斩获一等奖,不仅为学校赢得了荣誉,也将代表大岭山镇参加市级合唱比赛。这是初一(11)班全体师生共同努力的成果,更是我校艺术教育成果的生动展现,充分展现了我校学子的青春风采与艺术素养!
一份荣誉,一份耕耘;一份收获,一份坚守。为备战此次班级合唱比赛,初一(11)班全体师生全力以赴、精益求精。课后的教室总能看到孩子们认真排练的身影,他们在反复练习中打磨细节、凝聚力量,用坚持与热爱诠释少年担当。
此次佳绩的取得,离不开师生的共同努力,更离不开学校对艺术教育的重视与深耕。筹备期间,学校统筹保障排练需求,班主任悉心陪伴凝聚班级力量;我校音乐老师更是倾尽全力,全程悉心指导,针对演唱歌曲《立春》,从音准校准、气息调整、声部配合,到情感表达、动作编排,逐字逐句打磨作品,耐心纠正每一个细节,引导孩子们读懂歌曲里的生机与希望,用专业与坚守,助力孩子们在舞台上绽放光彩;全体同学认真聆听、刻苦练习,互帮互助、团结协作,在一次次打磨中,将《立春》的韵味诠释得淋漓尽致,让作品更具感染力。
比赛当天,初一(11)班的同学们身着整齐服装,精神抖擞、从容自信地站上舞台。当伴奏响起,孩子们用清澈嘹亮的歌声,缓缓演绎《立春》的旋律,和声和谐婉转,情感真挚饱满,将歌曲中蕴含的朝气与希望、热爱与坚守,展现得淋漓尽致,既有少年的朝气蓬勃,又有团结向上的力量,既诠释了《立春》的内涵,也展现了我校学子积极向上、奋勇拼搏的精神风貌,赢得了评委与现场观众的一致好评。聚光灯下,每一份付出都收获了最美回响。
此次比赛不仅为学子提供了展示自我的舞台,更凝聚了班级力量、提升了艺术素养,彰显了我校“五育并举”的教育理念。一直以来,我校深耕美育课堂、丰富艺术活动,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少年,让每一位学子在艺术滋养中成长。
未来,我校将继续深耕艺术教育,搭建更多优质平台,助力每一位学子全面发展、逐梦成长,助力大岭山镇艺术教育再上新台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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